2013年5月16日

340/365 聽證會兩三事

2013/5/15 DC

跑國會的一大苦差事就是聽證會。少則2-3小時多到7-8小時,幸運的是早早講到重點,不幸運的就慢慢聽議員和作證的不停你來我往,青春小鳥一去就不回來。

這天聽的是司法部長霍爾德(Eric Holder),因為司法部秘密取得美聯社記者通話紀錄事件到國會作證。這人去年還被眾議院通過法案說他藐視國會,看他在聽證會上一臉不削左顧右盼還不停卸責的狡猾模樣,不時還跟議員開玩笑裝熟,實在看不出他有任何一絲司法部長的正氣。

以前剛開始做聽證會新聞的時候,總會覺得不放心想把它全部聽完,然後找出最完美的一段Bite,後來發現其實沒人會注意Bite完不完美,只要這條新聞有捉到整體重點即可。所以在時間有限下,慢慢開始懂得要取捨,像這天就很幸運,霍爾德不久就講到這次聽證會大家最關心的事: 承認是副部長柯爾簽字授權的秘密傳票,聽一聽應該沒啥更爆炸性的了,再選了另一個Bite湊成一條新聞,1個半小時強迫關機開始寫稿。

霍爾德這種聽證會是比較簡單的,也就是一個重要人物來作證,只要找出他講得最勁爆的點即可,而這個點可能跟聽證會主題沒有直接關係,因為議員常常會藉由聽證會來關切時事。還有另一種是主題性的,例如參議院召開首場移民法案聽證會,這時作證者也許不是高階官員,講的話也不是最重要,但必須清楚呈現他們的觀點,並適時加上委員會立場,藉此突顯出此場聽證會的意義。

所以聽證會千變萬化,幸運的是你去一場可以做出兩條新聞,不幸的是撒下大把時間卻徒勞無功敗興而歸,只能說做聽證會新聞就是考驗耐力的體力活呀!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